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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洵美


[公元1906年-1968年,新月派诗人、散文家]

邵洵美

邵洵美(1906—1968),祖籍浙江余姚,出生于上海,出身官宦世家。新月派诗人、散文家、出版家、翻译家。1923年初毕业于上海南洋路矿学校,同年东赴欧洲留学。入英国剑桥大学攻读英国文学。1927年回国,与盛佩玉结婚。1928年开办金屋书店,并出版《金屋月刊》。1930年11月“国际笔会中国分会”成立,当选为理事,并任会计,1933年《十日谈》杂志,并发表第一篇小说名为《贵族区》。1934年《人言》杂志。1936年3月至1937年8月主持《论语》半月刊编务。晚年从事外国文学翻译工作,译有马克·吐温、雪莱、泰戈尔等人的作品。其诗集有《天堂与五月》、《花一般的罪恶》。

邵洵美与妻子相恋时,见《诗经》中《郑风·有女同车》中有“佩玉锵锵”句,为妻子之名,于是从“洵美且都”中取二字为名,以示爱慕。

妻子盛佩玉(两者为表姐弟关系),是盛宣怀之孙女,也是他的表姐。祖父邵友濂,为晚清重臣。另曾与美国女作家项美丽(EmilyHahn)同居。女婿方平,著名翻译家。生父邵恒,为一纨绔子弟。邵过继给伯父邵颐,其前妻为李鸿章的嗣女。

邵洵美作品系列第一辑共分五卷,分别为:诗歌卷《花一般的罪恶》、随笔卷《不能说谎的职业》、文艺闲话《一个人的谈话》、小说卷《贵族区》和回忆录《儒林新史》。

个人生平

邵洵美是个有贵族气质的诗人,在山雨欲来的革命时代,他一味吟风弄月,追求”唯美”,的确与当时国家多难、问题成堆的大背景不太和谐。但他为人慷慨,有”小孟尝”之美称;他的”慷慨”使其家里的经济状况日渐紧张,这点盛佩玉女士在《盛氏家族·邵洵美与我》一书中有所提及。他在出版事业上颇有成就,尤其是《论持久战》英译本的出版也有他的一份贡献。解放后,邵洵美埋头于翻译工作,译作有拜伦的《青铜时代》、雪莱的《解放了的普罗米修士》、泰戈尔的《两姐妹》等,他是翻译界公认的一流翻译家。不幸的是,从”反右”到”文革”,他先是被逮捕审查,被释放后挨斗受批判,死时窘迫得连身新衣服都没有。

用学者李欧梵的话说,在现代文学史里,邵洵美比大部分作家不为人知,是因为他“最不符合有社会良知的五四作家典型”。

确实,眉清目秀、长发高额、有“希腊式完美的鼻子”的美男子邵洵美,有点“纨绔子弟”的味道。他是清末高官后代,妻子也身出名门,家产丰厚。有人评价他年轻时的生活,几乎就是《红楼梦》里描述的“大观园”的翻版。他好酒好, ,经常在花木交荫的宅第里“一掷呼芦,输赢百万”。他讲究雅, ,认为-有“诗意”,因此看不起那些世俗, 徒。据说,他越输钱,诗写得越好,自称“, 国诗人”。

邵洵美出生于名门望族,继承了万贯家财。从剑桥回到上海后,他结交了上海滩除左翼作家外几乎所有的文学家和艺术家。他的朋友张若谷、陆小曼回忆道,当时邵洵美的私人书房里放着估价五千金以上的希腊女诗人沙弗像真迹,用20万金磅在伦敦拍来的史文朋的手稿,用羊皮纸装订的波德莱尔《恶之花》的第一版(《花一般的罪恶》深受波德莱尔颓废主义风格影响),和结拜大哥徐悲鸿送给邵洵美的描绘巴黎酒吧“红磨坊”即景的帆布油画。这些陈设足见邵家强大的财力和人际网络。然而,除了收藏自己深爱的艺术品外,邵洵美把万贯家财都投入到了发展少年中国的出版业上。

他穿长衫,跳西式舞,像“公羊之鹤”。因为皮肤苍白,出门前要薄施胭脂,自称这是学唐朝人风度。

他爱画画,爱藏书,爱文学,在自家豪宅里办文学沙龙,来往的人川流不息。他爱写诗,而且要在没有格子的白纸上写,落笔字迹秀丽,行列清晰,匀称洁净,甚至可以直接付印。

他的英式诗风,追求唯美,有人评价是“柔美的迷人的春三月的天气,艳丽如一个应该赞美的艳丽的女人”。

章克标在给《海上才子·邵洵美传》写的序中把邵洵美概括为三重人格的人:一是诗人,二是大少爷,三是出版家。章克标说邵洵美:”他一身在这三个人格当中穿梭往来,盘回往复,非常忙碌,又有矛盾,又有调和,因之,他这个人实在是很难以捉牢的,也就是很难以抒写的。”


人物关系:
妻子:
情人:


  同年(公元1906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1968年)去世的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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