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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正军


陕西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博导张正军,男,1961年7月生,陕西合阳县黑池镇峪北村人。1978年考入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1982年毕业,获哲学学士学位。同年分配到西北大学哲学系任教。1985年考取西北大学哲学系硕士研究生,1989年毕业,获哲学硕士学位。1993年晋升为副教授。1995年考取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1998年毕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1998年11月晋升为经济学教授。2000年7月获美国弗里曼基金资助赴伊利诺伊大学从事公共管理问题访学研究。2001年7月回国。曾任西北大学中德企业管理研究所所长。2002年被聘为陕西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兼副院长。现为陕西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政府与公共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其他兼职有:教育部哲学学科全国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陕西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处处长;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陕西省价值哲学学会副会长等。

张正军教授曾致力于哲学学科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在认识论和社会发展观研究方面取得了系列有影响的学术成果。其关于认识主客体同一问题、关于抽象思维逻辑本质和关于社会进步评价尺度的分析研究,引起过同行专家的关注和好评。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将教学和研究领域拓展至经济与公共管理方面,试图在哲学基础方面对经济与管理行为问题进行解析,探寻公共经济与管理行为有效约束和激励的机制。在国有资产经营、不经济行为及公共管理行为控制研究方面发表有系列成果,有自己独到的研究思路和见解。主持或参与过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陕西省教委基金项目、德国阿登纳基金会基金项目、西安市科委基金项目、美国弗里曼基金项目等在内的多项课题研究。其学术论文或评论散见于《哲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学术月刊》、《社会科学战线》、《江海学刊》、《天津社会科学》、《人文杂志》等刊物。代表性论文有:《论主体的认识结构》(《哲学研究》1987年第1期);《抽象思维的本质及其主客体性问题》(《哲学研究》1991年第5期);《社会进步评价的合理尺度》(《哲学研究》1993年第10期);《理性,在经济哲学的视野中》(《哲学研究》2000年第12期);《认识主客体统一论》(《江海学刊》1990年第1期);《洛克认识论中的主体性思想述评》(《人文杂志》1988年第3期);《经济社会化问题》(《江海学刊》2000年第1期);《人学视角:外部不经济现象治理分析》(《江海学刊》1998年第2期);《论主体性的客观意义》(《江海学刊》1992年第3期);《国有企业权利扩张中持续亏损的机会主义原因》(《社会科学战线》1997年第6期);《理性不经济行为的环境基础》(《社会科学战线》2000年第1期);《公共管理行为控制中的激励问题》(《学术月刊》2004年第5期)等。出版有《理性不经济行为研究》(专著,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99),《认识系统与思维的信息加工》(合著,西北大学出版社,1994)、《现代经济法导论》(主编,西北大学出版社,1994)、《知识经济与管理》(主编,陕西人民出版社,1999)等。在《理性不经济行为研究》一书中,作者提出一个称之为“理性不经济行为”的概念,对这一概念指称的事实、成因及其与经济组织和社会福利的关系作了系统阐述,并将理性不经济行为看作引致国有企业大面积长期亏损的重要原因,指出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任务在于寻找对理性不经济行为有效的治理结构。该书被一些学者誉为中国学术界难得的一部优秀经济哲学专著,并于2001年获得陕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其他相关研究成果先后获得陕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陕西省教委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等多项奖励。

张正军教授目前仍致力于公共经济与管理行为方面的问题研究,并在公共选择与政府规制、公共政策及社会保障制度比较方向招收研究生。作为一名严肃的学者,他相信学术的魅力在于借助经验和理性对科学问题做自由而孤独的思考,并期望不久的将来能将自己新的思考结果奉献给读者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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