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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禹


[][公元1431年-1503年]

刘禹(1431~1503)字汝器,号静庵。蠡县北忠卫村人。明成化二年(1466)中进士,初授监察御史。当时,陕西科举考试舞弊现象严重,刘禹受命莅陕西监督科考,整肃选才秩序,到任后,趋利避害,革旧布新,重用公正清廉官员统掌“三法”,查处殉私舞弊的腐吏,深得民心,被任为苏州知府。在苏州任职期间,秉公办事,严明执法,苏州地区妇孺皆知,声誉极佳。经吏部尚书举荐,调任山西省左参政,分管泽、潞、辽、汾4州政事,当时这一带很不安宁,饥民逃荒,盗匪四起,刘禹到任后一面缉拿盗匪,一面开仓放粮,安抚饥民,保一方平安。后升任福建省右布政,赴福建任职不足一年,奉旨迁为督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南京国家的粮库储备。当时,南京地区积粮大户囤积居奇,欺行霸市,-收购,高价售出,很多饥民流离失所。刘禹到任后,下大力整治,对恶霸绳之以法,很得民心。他勤政数年,积劳成疾,明弘治六年(1493)辞官回家,沿途受到百姓和官员的热情迎送,都赞赏他的清廉正气。病逝后,进士、吏部郎中冯兰(蠡县大百尺村人)撰文,进士、四川道监察御史王凯(蠡县东北寺村人)篆书,进士、余杭知县冉继志(蠡县万安村人)书丹,为其立碑。

来源:保定市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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