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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化民


[公元1914年-1969年]

甘化民 (1914~1969.8) ,大湾街人。为人正直、热情,人们都称他“大哥”。1929~1935年,先后做过小贩、任过教师、记帐员、出纳员、管理员。

1938年10月,甘化民在贵县经中共广西省工委委员黄彰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次年初任中共桂平小组组长。1940年任中共桂平地下交通站交通员,出任“民富轮渡”副管理员(副船长) 。他利用职务之便,掩护乘船过往梧州、贵县、柳州等地从事革命活动的中共党员和负责传递情报’、联系工作。

1942年,桂林“七·九”事件使中共广西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一批中共党员撤离城市转移到农村隐蔽。 8月,甘化民奉命回大湾,任大湾小学校长,以此为掩护,秘密建立革命据点,接待和安排从城市撤退下来的同志。12月,中共广西省工委代理副书记黄彰到大湾建立中共大湾小组,同时建立省工委地下交通站。甘化民是党小组成员之一,他离开学校,在大湾开设“天马运输行”,以作生意的“老板”面目出现,掩护交通站,为党筹集活动经费。

这期间,他被选为大湾商会理事长和县参议员。他通过这一特殊身份,积极与当地上层人物联系,搞好关系,使地下交通站和省工委机关能在大湾和柳江县属板塘村一带安全隐蔽下来。

1948年6月, 甘化民在欧文铎民兴锰矿公司任职员。该公司计划招工1000多名,在柳江县属大杨村附近开发锰矿。他即向柳州中共地下组织汇报这一情况。中共地下组织于1949年1月初派中共党员肖雷到该矿当监工,意图掌握锰矿计划,组织矿警队,后因锰矿停办未果。

甘化民遂与肖雷一道转到大湾、凤凰、北五一带,组织柳、来、象边区游击队,开展地下武装斗争。甘任柳、来、象边区人民解放工作委员会主席、中共柳、来、象边区特支副书记。

11月, 国民党县长刘宇光带领-100多人到大湾“清乡”。时值游击队主力外出,甘迅即率领留守人员发动群众1000多人,将刘部围困在大湾街,令其缴械投降。相持两天,国民党军队溃退途经大湾,刘部趁势逃遁。游击队进驻大湾,宣布大湾解放。

解放后,甘历任来宾县人民政府秘书、税务局长、副县长、宜山专区油脂公司经理、粮食局副局长、专署计委平衡委员会副主任等职。1957年反 运动中,被错划为 分子,劳动改造3年。 1961年摘掉 帽子, 1966年在“四清” 运动中又被重新戴上 帽子。

“文革”期间复遭破孩,身心受到严重摧残,重病得不到应有的治疗。1969年8月5日,甘在宜山县含冤去世。

1984年,中共宜山县委对甘化民的死亡作出被破孩致死的结论,同年在处理“文革”遗留问题中,为他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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