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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梦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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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梦熊,监生,浙江省浦江人,先于阳曲县任职,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任上思州知州。

戴梦熊到上思任知州后,正视社会弊端,兴利除弊,勤政爱民,卓有成效。

办教育、建学校。梦熊视察县学宫(文庙) ,见学生不足30人,校舍只有3间,其余已倒塌,瓦砾磷磷,杂草丛生,便倡议捐资办学,不久扩建了10余间,把学宫修建得焕然一新。

还在南街和后街办了两间义学,能容纳数十名学生,让民间儿童和青年到里面读书。梦熊每月初—和十五都要视察学校,对勤学者给予奖励,还拿出一些自己的俸钱,作为学校修葺的补助经费。

宣讲乡约。 梦熊选派12名有文化的人组成两个组,每人带上《乡约全书》1册,一个组在城厢,—个组到乡村,向街民村民宣讲乡约。每逢初一、十五,召集大小村屯的村民听宣讲乡约,要求人人遵守。

劝导村民发展生产。康熙年间上思农民多逃荒,人烟稀少,许多田地丢荒,境内只有10余个姓承担纳粮,农民负担粮役很重。田地丢荒的原因主要是田主不负担赋役,由佃户负担,梦熊认为这样做不合理。 招人开垦无主荒田,有主荒田耕者免租3年。赋役由田主负担。农民安定,粮食生产有了很大发展。时上思只种稻谷,无其他杂粮,梦熊调查发现,不是土质不宜,而是无人提倡,于是出告示,要农民种玉米、小麦、麻以及各种蔬菜,从外地购来种子供应农民。没有钱买种子的发给种子,并令乡老和保甲长督促村民种植,悬赏奖勤。这样做,不久乡村人民食物逐渐丰富起来,圩场上的货物也丰富多了。戴梦熊说:“由此观之,劝导之事,其可缓乎哉!”改革陋例。时州府常常向百姓滥派钱物,官员多受百姓送礼。戴梦熊制订改革陋例12条,禁止向百姓滥派钱物,禁止官员受贿,禁止农民向官员送礼等,这12条禁革甚得民心。当时文书信件送往南宁, 须派兵差步行经板回、那琴、枯桃3个站,到界牌岭转交邻县传递,行程90里。执行公差的兵差,途中常借入村投宿之机,索取酒食,滋扰村民,戴梦熊明令禁止此种行为。 还带头捐款在板回、那琴、枯桃3处建造铺舍,同时招人就地开店经商,使过路兵差有投宿饮食之处,村民免受骚扰,亦方便商贩过路投宿。

主持修志。 戴梦熊任知州的3年期内,主持编修《上思州志》。是县内今存的第一部志书。

戴梦熊勤政爱民,任内成绩卓著,后于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六月升任户部司员外郎(司的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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