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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钊邦


覃钊邦,1936年6月生,灵山县新圩镇渌水村人。1948年9月就读于合浦县寨圩中学、灵山中学,1950年11月为灵山县剿匪宣传工作队(文工团) 队员,1951年1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一三三师演员、 战士俱乐部工作员、文艺指导员、助理员,1959年4月在沈阳军区政治部歌舞团任演员、编导、作曲、创编室副主任,1974年9月~1976年8月进人沈阳音乐学院作曲系学习,以优异成绩毕业。

1986年1月后曾任广西歌舞团团长、 党总支副书记、中国音乐家协会广西分会副主席、电视艺术家协会广西分会会员、广西广播电视爱乐乐团名誉团长,还任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中国民族管弦乐会常务理事、中国少数民族音乐会会员等。30多年来,创作各种不同形式的大、中、小型作品600余件(部),上演、发表、录音有300余件(部)。有在国内外产生过重大影响的著名歌曲《台湾同胞我的骨肉兄弟》;国内外广为传唱的《我为伟大祖国站岗》 (与铁源合作) ;军内外有影响的《向国防现代化进军》、《古田会议决议指引着方向》、《枪杆子永远听从党指挥》、《歌唱朱德委员长》和《伟大祖国充满阳光》;国内流行的《我们同是炎黄子孙》、《想给边防军写封信》以及其它作品500余件(部);器乐曲《情满日月潭》等8部,舞蹈音乐《啊,桃花、雪花》等13部,舞剧音乐《蝶恋花》(与铁源、刘岩等合作),舞蹈音乐《鸭绿江之歌》 (与铁源合作) ,独幕歌剧音乐《差一点》,电影纪录片、科教片《武警》等5部,电视音乐《首席法官》等6部。多年来,获奖作品共30部,其中在军内获奖作品21部(首) ,在地方获奖作品9部(首)。大型舞剧《蝶恋花》获全军第四届文艺会演创作奖,并拍成电影艺术片。舞蹈《水库的夜晚》和舞蹈剧《鸭绿江之歌》分别获全军第二、第三届文艺会演优秀奖,并拍成专辑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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