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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集成


[公元1909年-1987年]

卓集成

建瓯人,生于清宣统元年(1909年)。小时随父经营杉木,后在县房村口木商蔡家获得实践经验,继而自营并加入福州木商“建瓯懋丰木行”,经营杉木出口,生意兴旺。20世纪30年代初期,卓集成加入建瓯新铭印刷厂为新股东,添置铝合金活字版印刷机和石印机,开展铅印和石印业务。同时,他还加入正大鸿布店为主要股东,成为建瓯知名工商业者。

民国30年(1941年),建瓯县政府设公沽局,执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公沽局购进困难,市场粮食绝迹,发生民众攻击公沽局事件。公沽局伪造证据,指当时在场的船夫江西人周某为祸首,周某被判死刑。江西同乡会具文申诉,卓集成查明实情,面请县长复查并出席作证,辨明是非,周得以释放。民国31年冬,建瓯商会改组,卓集成被选为常务理事、理事长。当时已是抗日战争后期,物资匮乏,物价日涨,商会供应过境军队及驻县伤兵副食品,已难应付。他与商会积极筹措,并与军政当局协商,减轻供应数量,同时募款贴价,军队以公价购得,商民按市价收入,市场得以安定。民国33年,建瓯建造水西大桥,商会负担桥面木板及桥墩两岸护坡石基工料费用,并负担建造水南临时木船浮桥费用,任务十分艰巨。卓集成发动商会集资并组织监造,为建瓯人民完成一项交通建设事业做出贡献。民国36年,城镇发生贫民抢米风潮,政府拨赋谷2万斤设平粜会供应。集成为平粜会主任,决定由商会所属26户粮商门市部照规定办法平粜,维持4个月民食,度过难关。

民国32年5月,中共人员张新民经组织调遣秘密过建瓯,被国民党特务跟踪追捕,集成设法掩护并给旅费,使其脱险赴泉州转台湾。民国38年5月建瓯解放,张新民自台湾回建瓯,其时福州还未解放,张的家属携带子女3人滞留福州,卓集成又掩护其4人在福州住两个月,福州解放后才安全到瓯。

民国38年5月,卓集成在中共-政策感召下,积极拥护,率商户无息借出大米16万斤支援农民春耕。下半年建瓯县设立征粮委员会,卓集成任征粮委员。1950年,卓集成亲送长子参加军干校。抗美援朝期间,卓集成发动工商界捐献1.1万元,购买飞机大炮。

1951年,卓集成任建瓯贸易公司木材经理处及木材公司副经理,曾参加县、地、省商品交流会,成交大批杉木板,为建瓯木材打开销路。同年,建瓯开始土地改革,卓集成主动交出全部土地,并帮助宣传土地法,他因此担任建瓯县土改委员会委员。1954年,建瓯县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他被选为人民代表,并先后被选为省第一、第二届人民代表。1956年12月,在建瓯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卓集成当选为建瓯县人民委员会副县长。同年,县政协成立,卓集成连任第一、二、三、四、五届政协委员、副主席。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时,工商联成立对私改造委员会,卓集成任副主任委员,负责清产核资工作。他带头将所买的胜利折实公债1.2万元作为个人赠资,推动清产核资工作顺利完成。

“文革”期间,卓集成遭到不公正待遇。得到平反后,协助政府妥善处理在“文革”中被破孩人士的平反和退回工商业者被抄财产。1984年,他宿病日重,但仍经常为工商联成立的经济咨询处提出有益见解供参考。1987年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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