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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明理


[公元1909年-1991年]

庄明理(1909~1991年),曾用名汉光、哲铼,笔名庄稼,泉州东门外东塘头村人,清宣统元年(1909年)二月生。父亲庄文莉当过船工,后到马来亚槟城谋生。庄明理先后在乡间私塾、小学和培元中学念书。17岁时父亲去世,曾到协和泰百货店当店员。民国15年(1926年)到槟城,次年往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的民礼市协助舅父经营义丰兴修车厂,从学徒升到经理。

民国17年5月3日,中国发生“济南惨案”,庄明理任民礼华侨筹赈济南惨案救济会募捐委员和民礼青年-锄奸团副团长。次年3月,被印尼当局拘捕驱逐出境。

庄明理回国后,在泉州民生铁工厂和以文印字馆工作,任晋江县总工会筹备会常务委员。民国19年3月,总工会被查封,庄明理再往槟城,被选为出席在新加坡召开的闽侨救乡代表大会。同年参加孙中山创办的阅书报社,自己创办侨校、侨报,担任过晋江会馆副主席、金果工会主席、司机公会主席、中华总商会理事等职。“九一八”事变后,任槟城华侨筹赈东北难民、伤兵委员会募捐委员。“一·二八”淞沪事变,他奔走募捐,支持英勇抗日的十九路军。

“七七”芦沟桥事变后,庄明理被选为槟城华侨筹赈执行委员会总务主任,并秘密组织槟城华侨抗敌锄奸团。翌年,改组为槟城华侨抗敌后援会。庄明理任槟城汽车司机公会主席时,组织500多名华侨机工(包括司机、修理工)回国支援抗战。1940年2月,他被英国殖民当局借故驱逐出境。

庄明理回国时受陈嘉庚的委托,视察滇缅公路并慰问华侨机工。尔后加入陈嘉庚率领的南侨慰问团,负责总团财政。慰问结束后,又陪同陈嘉庚视察闽、赣、粤、桂、黔、滇等江南八省。此时他又任南侨总会常驻滇缅公路代表。

民国30年12月,庄明理来到重庆,和在重庆的华侨合股开办中国电化厂,任常务董事。不久新加坡沦陷,当时从东南亚回到重庆的华侨很多,庄明理担任旅渝归侨青年联谊会主席,接待安排逃难归国华侨。

民国35年初,庄明理参加中国民主同盟,不久去香港,在《华商报》揭露蒋介石集团撕毁《双十协定》、阴谋发动内战的罪行。同年,他再度到马来亚,组建中国民主同盟槟城分部,担任副主任委员,并创办民主同盟槟城分部机关报《商业日报》,自任社长。1948年6月,英国殖民当局再次逮捕庄明理,释放后仍受监视。

民国38年6月,应中共中央邀请,庄明理随陈嘉庚一起回国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9月在北京出席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被选为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并参加开国大典。

1955年,庄明理担任华侨投资辅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在广州、福州、上海、天津成立华侨投资公司。1956年,调任中国侨务委员会副主任,负责筹建在泉州的华侨大学和武汉、集美、广西的华侨补习学校。是年10月,全国归侨联合会成立,庄明理被选为副主席。

解放以来,庄明理任政务院参事,全国归侨联合会一至四届副主席,中国民盟四至六届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一至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六、七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第七届全国政协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华侨大学副董事长,中国银行监事,香港集友银行常务董事,中国儿童与少年福利基金会副会长,宋庆龄基金会理事,集友陈嘉庚教育基金会名誉会长等职。

1991年5月,庄明理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3岁。生前撰写《忆毛主席同陈嘉庚先生的交往》、《南侨报国觅知音》、《陈嘉庚回国慰劳前线》、《陈嘉庚与南侨机工》、《陈嘉庚的遗言》等回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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