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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火发


[公元1905年-1972年]

王火发(1905~1972),祖籍浙江,邵武是他第二故乡。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6岁时开始替人放牛。民国11年(1922)随父流落到福州一带靠租种客田和帮人打短工为生。民国27年抗战爆发,福州沦陷,又举家迁到邵武,在郊区屯上乡洛田村落户务农。继又迁邵武城关,先后在东门外王墓墩、南门外三仙段居住,以租地、垦荒和兼管水碓代人砻米等体力劳动为生。

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王火发已逾不惑之年。1952年土地改革时,王火发被评为中农成份。经过旧社会含辛茹苦,他满怀热情投入土改反霸斗争,积极响应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组织起来,发展生产”的号召,率先带领15户翻身农民组织起来,成立全县最早的农业生产互助组——王火发互助组。1953年,他又带头建立全县首批重点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通化生产合作社。1955年冬,王火发将邻近的星丰初级社和部分未入社的农民共170余户、耕地3000余亩组织起来,成立城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全力投入上级号召的爱国增产竞赛。王火发所在的农业社生产搞得热火朝天,粮食连年获得丰收。从1953年至1957年的5年中,粮食亩产从互助组前的150公斤提高到450公斤,亩产增加2倍,农民的生活水平也相应得到提高,一跃成为全县红旗社之一,得到中共邵武县委和上级农业部门的关注,被定为全县推广农技、发展生产的试点社,并将其经验不断总结向全县推广。当时,在全县范围内曾经形成一股追赶王火发农业社的热潮,各地到该社参观学习者络绎不绝。

王火发为发展邵武农业生产作出积极贡献,赢得党和人民的信任,被选为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多次被评为省、县农业劳动模范。1956年出席省劳模代表表彰会,并在大会上作过典型发言,受到与会各级领导和代表的好评。

1957年,王火发对当时农业合作化0中曾出现的冒进做法有所 ,反 开始后,在农村开展所谓两条道路斗争时,王被认定犯有 言论错误回生产队劳动,直至1972年病故,终年68岁。1980年中共邵武县委和县人民政府落实政策,为王火发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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