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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世纶


[][?-1722年]

施世纶(1659~1722年)

施世纶,家谱作世伦,字文贤,号浔江。晋江衙口村人。入汉军镶黄旗籍。清顺治十六年(1659年)生。靖海侯施琅次子。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以荫生入仕。初授江南泰州知州。

康熙二十七年,淮安下河一带发生水灾,督修堤防大臣随行人员恃势凌弱,侵扰民众。世纶对作恶者绳之以法。不久,湖广发生兵变,朝廷派兵平灭。大军过境时,世纶一面准备粮食供应,一面布置属吏衙役配带兵器,凛然以待,凡有害民者,格捕勿论,过境将吏闻其威名,相诫收敛。

康熙二十八年,以承办京口沙船未能如期完成,原拟降职他调,总督傅腊塔上疏为世纶辩解,表扬世纶为官清廉公直。清圣祖批准继续留任。是年,圣祖南巡,特予召见,表彰世纶为“天下第一清官”,并超擢为扬州知府。

扬州为繁华都市,游手好闲者多。世纶莅任,出令严禁,并采取有力措施,使“舍业游荡者”安居乐业,扬州俗尚遂得转变。

康熙三十年八月,泰州范公堤坝塌,海潮骤涨,泛滥成灾。世纶奉命主持赈济,力请修葺堤坝,并采用以工代赈办法,使饥民“藉力作以糊口,全活甚众”,于国于民,一举两得。

康熙三十二年,调任江宁知府。时当地有一钱氏女巫以邪术为害地方,世纶仿效西门豹治邺办法,对作恶者严加惩处,使巫风敛迹。世纶顶头上司某囤积居奇,操纵市场,物价不断上涨,影响市民正常生活。世纶据情上报,遂得制止。康熙三十五年,施琅病逝。世纶停官守制。离任时,老百姓频频请留,世纶坚辞登程。一时群情激越,相率献钱赠作路费,世纶辞谢。人们便用这些钱,在府衙大门两侧建亭,立名“一文亭”以资纪念。

居丧期间,圣祖欲夺情催世纶任苏州知府,辞不赴任。康熙三十八年守制期满,受任淮徐道副使。翌年,湖南按察使缺额,吏部推荐世纶补任,圣祖不准,认为“施世纶操守果廉,但遇事偏执。百姓与生员讼,彼必护庇百姓;生员与缙绅讼,彼必护庇生员。委以钱谷则宜耳。”于是,委任世纶为湖南布政使。时湖南田赋、丁银(人头税)附加课征“徭费”,买卖漕米又附加课征“京费”。世纶一到任,即把“徭费”革免,“京费”减征四分之一,减轻民众负担。

康熙四十三年,移任安徽布政使,任内3次经手管理国库巨款,一丝不沾。翌年,升太仆寺卿。康熙四十五年,以湖南任内,对驻军士兵抢劫当铺一事失察被夺官;不满两月,复授顺天府(今北京市)府尹。任上,世纶疏请禁止“司坊擅理词讼,奸徒包揽捐纳,牙行霸占货物,流娼歌舞宴会”等数事。朝廷审议,定为法令,颁行禁止。康熙四十八年,授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兼管顺天府尹事。翌年,迁户部左侍郎,督理钱法。未几,调总督仓场。

康熙五十四年,授云南巡抚。尚未赴任,又降特旨补授世纶“总督(淮扬等处)漕运海防军务,兼理粮饷”。在漕运总督任上,他纠察积弊,清理羡金,弹劾-,革除蠹役,严加治理,保证京畿一带的军需民食,每年漕运税收都能按时上缴,政绩显著。康熙五十五年,调任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康熙五十九年,西部边境发生战争,又值陕西发生旱虫灾害,圣祖委派世纶前往陕西协助总督鄂海督运军饷,沿途视察河南府至西安黄河挽运路线,并将陕西国家粮库存粮情况上报,同时主持陕西赈济事务。世纶遵命沿黄河逆流西上,上疏汇报,并附呈《挽运路线图》。

世纶在视察陕西中,发现该省粮食歉收,官府仓廪几乎虚耗殆尽,弊端百出;饥民遍野,-成风。西安凤翔两府,情况尤为严重。他上疏朝廷,首先弹劾两府知府。总督鄂海怕劣绩暴露,罪及自身,抓住世纶之子(时任会宁知县)是其部下,以此为要挟,要求世纶不过问此事,世纶不为所动,正气凛然地回答:“吾自入官,身且不顾,何有于子?!”把总督顶回去。鄂海终于被朝廷治以失察之罪,与西安、凤翔两府知府同时罢官。世纶申请朝廷拨帑金50万,并开仓廪,分12路赈济饥民,按口分发钱粮,民得实惠,声名四播。事毕回朝缴旨之时,百姓扶老携幼,送行10里,为他建祠奉祀。

世纶还朝后,仍理漕事。康熙六十一年四月,以病乞休,温旨慰留,令其子廷祥驰驿往视。同年五月病故,钦赐祭葬。

世纶生前,清圣祖多次召见,并先后赐给御纂《周易折中》、《朱子全囊》、《古文渊鉴》等书及松花石砚等物,宠爱有加。

世纶政绩显著,清名远播,《清史稿》称他“聪强果决,摧抑豪猾,禁戢胥吏,所至有惠政”;清乾隆《泉州府志》则称他“性警敏,勤于莅事,听断讼狱,摘发如神”,“他郡邑有疑案不决者,辄移鞫之。自州牧洊历大吏,清白自持,始终一节”。

世纶平生好学,能诗善文,著有《南堂集》8卷,《倚红词》1卷。


  施世纶相关
人物关系:
父亲:
施琅 (16211696) 康熙王朝
兄弟:


  同年(公元1722年)去世的名人:

下一名人:拉藏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