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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敏章


[公元1865年-1949年]

聂敏章(1865~1949) 祖籍四川万源大竹河,清末移居紫阳大坝塘,民国初年迁往黄谷溪五洞门定居。,其父以租种地主土地为生,并兼营阉割业,因趁灾放0而致小富。从民国十二年(1923)开始置买田地,初置课10余石(约3吨),跻身于小地主行列。为了进一步发家,聂敏章积极巴结当地劣绅。高滩区区长潘文榜,横行乡里,无恶不作。聂为了得到潘这把“保护伞” ,不惜重金,将黄谷溪一位漂亮而风流的刘氏女弄到手赠与他做小老婆,此后潘对聂就处处“关照”。一次聂卡买地主刘汉钦的庄基地,刘的长兄刘汉城上告到潘处,潘即指使大刀会杀了刘氏弟兄3人,使聂敏章贪欲得遂。到第二年,聂敏章即拥有田产200余石(合60余吨)租课,并存有大量山货和现金,成为当地有名的富户。其后,两次遭兵、匪“拉票”。家产被劫一空。当时土匪在镇巴县活动频繁,不少地主被“拉票”,纷纷到黄竹二溪来借款、借大烟赎票。聂敏章便发动佃户大种鸦片,把收粮课全部改收烟课,佃户 的债款也用大烟抵,当年就集大烟数百公斤。接着放烟债,头年放出烟1两,次年还新烟5两,如此两年时间得大烟5000两。他将这些大烟和家里的现洋以大五利借与镇巴的小河口、沙沟河、龙滩沟、烂柴沟和本县红椿坝的一些地主,以此手段大量吞并土地。如镇巴县小河口地主康凡廷,原在紫阳境内有土地70余石(合21吨)被王三春“拉票”后向聂借钱200串,大烟500两,3年后将这份土地全部抵债还不够。到三十五年(1946),聂敏章占有土地达610石(合183吨)租课之巨,积粮250吨,聂敏章虽巨富,然极吝啬。全家14间房屋,只用3盏桐油灯;冬天取暖,男女老少俱围于一个火炉边;饮食不准喝酒,穿衣补了又补。高滩地方士绅筹办八庙小学,其子聂仿尧当校长,捐课20石(合60吨)作建校用。他知道后大发脾气,将捐课全部收回,校长也不让当了。因此聂的老长工说他是“一把锄子两条腿,天天早起看堰水;一个算盘一支笔,夜夜回家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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