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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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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用中,字择之、敬仲、号东屏。古田县西山村人。生年不详。幼年师事东南名士林光朝。后闻朱熹大名,改投其门,弃举业。

绍兴二十六年(1156年),朱熹归崇安五夫里办学,林用中诣门求教,朱熹赞其“通悟修谨,嗜学不倦”,视为“畏友”,对其悉心教诲。用中深得朱熹理学精髓,与“闽学干城”蔡元定齐名。

乾道三年(1167年)八月,朱熹偕用中等门人赴潭州张栻处,讨论《礼记》、《中庸》,史称“岳麓会友”,为宋理学界大事。途中用中陪朱熹登南岳衡山,得诗149首,编成《南岳唱酬集》传世。淳熙三年(1176年)朱熹又带用中等门人应吕祖谦之邀,到江西铅山鹅湖与“心学”创始人陆九渊兄弟辩论道学。“鹅湖之会”是宋代理学史上的盛会。经二次随师论学,林用中的学术进入新的境界。

“鹅湖之会”后,林用中返回古田,在其年轻时读书处欣木亭设馆授徒,倡导朱熹理学之风。绍熙末至庆元初年(约1193~1195年),林用中以授徒收入倾囊资助朱熹在建阳同文书院刻印著作《论孟精义》、《小学》、《童蒙须知》和朱熹与吕祖谦合著的《近思录》等。庆元二年(1196年),权臣韩侂胄诬朱熹理学为“伪学”,制造“庆元党案”。朱熹-遣散门人避祸。这时林用中等古田籍门人不怕牵连,力请朱熹到古田讲学。朱熹于庆元三年离开考亭,潜往古田,以杉洋蓝田书院为讲学之所,同时又兴建溪山书院等8个附属书院。林用中主讲溪山书院。

庆元三月十二月,朱熹得知韩侂胄要加害于他,在杉洋不能久留,在用中等古田门人护送下,安抵宁德长溪。

开禧间(1205~1207年)林用中逝世。生前著有《东屏集》、《草堂集》等,今已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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