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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力果


[公元1907年-1959年]

李力果(1907~1959)原名子常,又名烈飞。陕西米脂人。李鼎铭次子。1926年在陕北联合县立榆林中学读书时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次年随第十九军高桂滋部参加“二次北伐”,兵败河南,转驻皖北休整,在太和县转为中共党员。1928年初,高部改为第四十七军开始“清党”,李被亦驻皖北休整的第十军杨虎城部政治部主任魏野畴安排到十军,并任中共皖北临时特委委员,同临时特委书记魏野畴,委员高望东、胡英初、蔡甲午等共同领导了皖北地区的革命斗争。在同年4月的阜阳-中,李负责组织行流集、王官集和插花地区赤卫队及农民协会的工作。-后,4月9日成立皖北苏维埃政府和工农革命军,李任皖北苏维埃政府副主席。

阜阳-失败后,李奉命赴上海向中共中央汇报,但未找到中央领导机关,遂转往北平。经在北大读书、时任中共北平市委委员的同乡杜润滋介绍,在北平市委工作。1929年初回陕北,10月任中共陕北特委委员,负责宣传工作。一年后,因遭警方驱逐,又赴北平。1931年初被中共河北省委任命为省军委委员,到天津负责锄奸斗争。同年3月被警方逮捕,因无证据不久即被释放,调往北平,参加中共东城区委工作。春夏之交,中共河北省委书记和省委军委书记先后被捕叛变,李和省委、市委一批骨干被出卖,李被判以无期徒刑,关押在北平军人反省分院(即草岚子监狱)。在狱中,李坚贞不渝,斗志不懈。狱中中共支部发动-斗争,李虽病情加重,但仍与难友们一样坚持了七天,迫使敌人答应了条件。1936年,中共中央决定营救草岚子监狱的中共党员,李也履行了出狱手续。恢复自由后,1937年初,被中共中央北方局派赴山西,担任中共山西公开工作委员会委员、牺牲救国同盟会组织训练委员会负责人。在同年9月召开的牺盟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上,被选为执行委员,任组织部部长。1940年6月调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历任第四纵队副纵队长、政治部主任、政治委员,还一度担任八路军第一二○师政治部组织部部长。为巩固山西新军,创建晋西北抗日根据地做了大量工作。后回延安,在陕甘宁晋绥联防司令部供职。

抗日战争胜利后,李奉调赴东北,1945年11月任中共辽宁省分委员会委员、中共辽东省委辽宁分委员会委员兼本溪市委书记。1947年5月调中共中央东北局,任蒋占区城工部副部长。1948年春任中共辽南省委委员,8月任中共辽宁省委委员。1949年1月中共中央东北局决定建立中共沈阳市委。6月,李调任沈阳市委第二副书记,为东北地区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做出了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调任中共唐山市委书记。1956年10月调北京,任国务院第一机械工业部副部长。1959年5月13日病逝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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