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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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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恺,生卒年不详,字克谐,号抑斋,螺城镇西北街人。

明嘉靖十一年(1532年)举进士,历授广东番禺县令、礼部稽勋司主事、兵部车驾司郎、湖广按察副使。

李恺入仕期间,官场上下,苛民营私,贪墨成风。他曾愤愤斥责:“今之为吏者,小民事至,辄开私门,以求盈筐箧,斤斤求民过失,而诃及微细,或专意殿簿,屈节迎送……”,疾呼“今之郡县牧令……平刑释冤,务省徭役,薄收赋税”。在番禺县,处理当地苗民赋税时,他就做到“安静不涅,如额不染,苗猷欢呼,筹千金为寿,却之”。苗民为表彰他的清风高洁,修“却金亭”以纪念。

李恺“操行端严,兼通谋略”。“宪楚时,苗寇横发至,调其三省不能诛讨。公抵任三月,谈笑而处,剿抚得宜,苗咸畏威而怀德,欲树铜柱以追伏波之烈,以忧未果”。

李恺以其“弛不羁”的性格和植善憎恶、刚直不阿的精神立身处世。嘉靖二十年(1541年)正月甲子日,天下微雪,群臣上颂称瑞,河南道监察御史杨爵独感愤直言,揭朝政弊端,结果遭廷杖交东厂刑讯。四月,九庙同遭火灾,世宗下诏大臣条陈政事得失,户部主事周天佐(字迹山)为杨爵-,要求宽宥谏臣,复遭廷杖,挞死东厂。李恺与乡人出资为之收埋,挥泪写下《户部主事周迹山罪录》一文,“叙其始末,以贻其家,复为诗十章以吊之”。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李恺因不满朝政日非、邪佞当道而解绶退归,筑宅第于县城,过着“我有东山亩,飘飘自不群”的隐居生活。

李恺退归时,倭患尚未弭平。惠安的崇武、莲城、小岞、峰尾、獭窟因地濒海滨,在明初已筑城池防御,县治的筑城则迟至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其时,提督军务巡抚都御史王思质莅闽,商议在长乐福清、惠安三邑筑城防倭。一些士大夫不以为然,认为“时幸无事,遽不宜内自骚扰”。李恺“力是幕府之议,而慨然以身当其役”。在筑城施工中,李恺参与校阅基地,寒暑不避。石匠在悬崖峭壁采石受伤,“众皆哗然”。李恺矢志不移,“椎牛酾酒召犒诸从役慰劳鼓舞……故民喜于趋事,不知征召版杵之劳……”翌年,周长3256米,高6.3米的惠安石头城终于竣工。

惠安城筑成后四年,即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倭寇数千人入闽,在劫掠福州、福清、莆田之后,于四月二十六日直逼惠安城。当时,邑中的大姓殷户十之八九逃难他乡;县令林咸又已解绶即将离境,接任孙节闻谍报,也先期托故避于泉州,县里只留有县丞、主簿、典史、训导等一般佐吏。县失主令,人心惶惶。李恺见此情况,毅然与赐进士李慎、举人张惟心、生员张宇、耆绅谢有功等,“集诸父老计曰:若我等亦去,则一城之生命残矣!城虽卑,人和足恃,恺与诸君倡义同守,上为国家全城,下为乡里保其室家,可乎?皆曰:诺!”又率众恳请林咸作主,表示“恺虽休废,敢为士卒先”。林咸深受感动,即与李恺等焚香祝天,誓与惠城共存亡,商议守战计划,民心略定。

为加强守城力量,李恺独捐颐老之金八百两,助募獭窟乡骁勇死士数十名守城。为鼓舞杀敌士气,他还各袖十金奖赏击杀倭寇有功的守兵;守军如有退避等情,即以军法行事。城池被围六昼夜,守军的粮食、燃料日见短缺,李恺慨然以自家粮米及牛羊数十头充公助饷,拆毁盛米的大粟桶充当燃料。连李恺夫人也不避艰危,走出府门,为守城战士烧饭做菜。李恺夫妇爱国爱乡、输财急公的精神,深深感动全城人民和守城战士,数百男女老少争相抱砖抬石上城,以助掷杀攀墙登梯的敌人。

其间,在城上、城墙根都有几次激战。倭寇以冲车、云梯、箭矢、火铳配合进攻,情势危急。李恺日夜随着林咸等,不避矢石,头戴斗笠,仗剑徒步,登城巡视督战,安定军心。曾有三箭从李恺身边射过,他毫不畏缩,照样喊杀助威。同时,李恺还“募死士入贼以金饵携其贼酋”。倭寇遭到顽强抵抗,损失空前,倭酋哀叹道:“攻福清一铳三毙而陷一城;惠城真劲敌也,前者死后者继,去福清远矣!”后见外援到,才在城郊各乡大肆杀掠一番逃离惠安城。三天后,倭寇又卷土重来,杀掠县郊各乡。李恺协助守城,林咸率领一支民兵出城追剿,直捣鸭山,单枪匹马冲入敌阵,连杀数十人,后被围中箭牺牲。

李恺在抗倭全城战斗中的突出表现,深受人们赞誉,广东参政郑一龙撰写的李恺《全城功德碑》赞道:“公慷慨有大节,才不尽用,居当桑梓而能立功后世,其尤芳云!”

李恺大约卒于万历二十年(1592年)前后,享年81岁。邑人送葬者达千余人,并为之立“保障亭”、竖“全城功德碑”,祀乡贤祠,以垂纪念。李恺有《介山诗文集》12卷留世,文章经铨选入《四库全书》。时人誉其“文追西京,诗步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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