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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


[公元1936年-1968年]

李宏(1936—1968)

太白县嘴头镇牛家沟门人,农民,初小文化程度。1955年任村团支部书记兼大队会计。195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0年任牛家沟门大队党支部书记至献身时。

李宏担任村干部后,常给群众排忧解难。五保户李忠居住山上,李宏问寒问暖,送油盐、送衣物,并为老人劈柴担水。生产队长高全患出血热病,李宏为其借款,安排住院治疗直至康复。

1968年4月13日晚,生产队饲养室突然起火,李宏组织群众先后两次从烈火中救出20头耕牛,当他发现从外地买来的1头良种公牛还未救出时,又奋不顾身第三次冲入火海救出种公牛,而李宏却不幸被火海吞噬。他为抢救集体财产,光荣地献出了生命,时年32岁。

1976年12月,陕西省革命委员会追认李宏为革命烈士。



  同名人物:
李宏 (?~1771) 清朝大臣 吉林省 []


  同年(公元1936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1968年)去世的名人:

下一名人:李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