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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义丰


[公元1911年-1968年]

李义丰 (1911—1968)莒南县石泉湖村人。 全国农业劳动模范。出身贫农。194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任村农救会会长。1944年,任村各界救国联合会会长。翌年任村支部书记。曾带领民工支援甲子山区反顽斗争和孟良崮战役。从1943年起,带头组织变工组,坚持走“组织起来,发展生产”的道路。石泉湖村当时28户人家,只有300亩贫瘠的山丘梯田,丰收年景亩产不过65公斤。他提出“全村人搿伙起来,治山养山吃山”的建议,联合全村7个互助组于1944年建起山东第一座水库(1959年,中共山东省委-舒同在视察时称该水库为“山东水库之母”,并题词称该村为“山区水利建设的典范”) ,结束了全村人畜用水难的历史。经10个冬春奋战,封山造林500亩其中柞林250亩,果园100亩,邻村称石泉湖为“山区绿化之师”。1952年,他出席了山东省农业劳动模范会议,获“山东省劳动模范”称号。1953年,带头组织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并任社长。1954年,村中的两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为“日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李义丰任主任。他带领社员开展更大规模的农田基本建设, 建起了3座连环水库,深翻整地460亩,改良土壤276亩, 增强了土地抗旱耐涝的能力。1956年,全社粮食单位面积产量比1953年增长1.5倍, 人均收入增长1倍。同年3月,参加中央赴朝慰问团,受到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首相金日成的接见。 1957年2月,出席了全国首届农业劳动模范会议,获“全国农业劳动模范”称号,受到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的接见。11月,出席山东省第三届社会主义农业建设积极分子会议,为大会主席团成员。同年,国务院水土保持委员会授予石泉湖村“日光”农业生产合作社锦旗一面,上 书“是水土保持的榜样, 是山区建设的典范”。1958年8月,兼任路镇人民公社副主任。带领群众继续进行水利建设, 建塘坝4座、缓水坝4座、闸山沟115道。他们还学习厉家寨经验,把全村478亩山岭薄地全部整成“三合一”高标准梯田,其中338亩为石砌地堰,320亩建成水浇田。1959年9月底,应邀赴北京参加建国十周年国庆观礼活动,再次受到毛泽东的接见。曾当选为山东省政协委员。“文革”期间,遭到错误的批判。1968年去世。1978年,中共莒南县委为他平反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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