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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干


[公元1880年-1927年]

陈干(1880—1927)字明侯。昌邑县白塔村人。16岁随乡亲去东北谋生。1901年,清政府签订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他义愤填膺,毅然前往北京投笔从戎。后因给《京话日报》撰文,揭露清军的种种弊病,-离营。1905年,他去东北锦州当演说员。同时,还创办了“讲报社”和“八旗学堂”。1906年,他东渡日本,往东京访章太炎。后经丁惟汾介绍,加入同盟会,并参加了《民报》一周年纪念活动。不久,受孙中山委派到东三省进行秘密活动。1907年,他由东北秘密潜回山东,以鲁省同盟会负责人身份,积极发展同盟会员。1908年在青岛开办震旦公学,名为学校,实为山东同盟会革命活动的重要机关。后因组织学生-,发动工人-,反对清廷-行径而被查封。1911年辛亥革命后,他被陆军总长黄兴任为山东民军统领。1912年,被南京临时政府授为少将。南北议和失败,他奉命率民军(后改称淮泗讨虏军,他任司令)自凤阳起兵,会各军北伐,大败清军张勋部。先后攻下濉溪萧县,收复徐州,-皆捷,军威远震。徐州光复后,淮泗讨虏军改编为陆军第三十九混成旅,他任旅长。不久,袁世凯窃夺大总统职位,对革命军队采取了限制、离间、分化政策。他一时陷入困惑之中,误以为革命已经成功,遂于1913年上 书大总统,辞去旅长职务,解甲归田。后来,袁世凯阴谋称帝与日本签订-条约,他遂与章太炎等密谋讨袁。事被袁所察,悬重赏缉捕他。1921年3月14日,孙中山任命他为非常大-咨议。1922年, 他被任命“鲁案中日协定联合委员会”委员,与王正廷等4人为中日谈判正式代表。他坚决主张立即收回青岛,激烈反对王正廷关于青岛暂由日本人管理的妥协态度。为此,康有为曾称誉他为“鲁案砥柱”,并题词相赠。1925年,他再次辞职,回到家乡白塔。乡居期间,为乡亲们做了两件好事:一是带头集资,挖掘了一条20里长的河渠,改变了当地百姓食用湾塘污水的状况;二是倡导在潍河两岸筑堤防洪,以防河水漫溢为灾。河渠开成之后,康有为亲笔题名“新开河”,并立碑以志。1926年,国民革命军二次北上,他被任命为军部参议。1927年,任北伐军第二支队司令。后因国民党内部-,他被构陷遇害。死前曾愤慨地写下“莫须有”三个字。死后,乡人为其立碑以志,康有为题写碑文曰:“巨石,矗矗高峰,潺潺涧流,落落长松。”遗著有《倥偬集》《欧战拾遗》《旅大问题汇纂》《鲁案》《威案》《青岛案》《诗集》《庭语》《家庭琐言》《选订经国文钞》《六经碎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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