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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泽民


[公元1904年-1968年]

庄泽民,男,又名庄福炳,1904年出生于皇岗水围村(现深圳市福田区水围村)。1925年8月,宝安县三区农民协会成立,庄是3名常委之一。是年12月27日,被选为国民党宝安县党部候补执行委员。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并以庄泽民为组长成立皇岗第一个党小组,发展了一批进步力量。同年3月,庄泽民任中共宝安县三区党部书记。1927年8月,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指示,宝安县委在皇岗村建立地下交通站,庄任站长,主要任务是沟通香港与内地的联系,传递-,收集情报,护送党组织领导人出入边境线。1928年5月,宝安-失败后,根据党组织指示,庄转移到九龙,在香港士丹利街张福记洋服店,以学徒身份作掩护开展工作。1930年2月,党组织决定恢复皇岗交通站,派庄泽民返回皇岗村,在村内的水围开杂货店作掩护,并在内线庄海添家设立临时秘密接待站。1931年3、4月间,三区地下党组织恢复,庄任区委副书记兼交通站长。同年12月,皇岗交通站曾品贤、庄海添先后被捕叛变,致使庄泽民等9名共产党员被捕。庄被判8年徒刑,关在广州南石头监狱,直至1936年6月宋庆龄、何香凝等提出释放政治犯后获得自由,回乡种田。1943年初与地下党、游击队接上关系,继续做交通工作。1948年冬到游击区。1949年9月任深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解放初期任宝安县二区副区长。

1951年8月,宝安县整党整队,庄因曾任伪乡长等问题被清洗出党、出队,戴“坏分子”帽子,遣送回乡交群众管制。1956年摘掉“坏分子”帽子。1968年8月“文革”期间,庄又被诬为“叛徒”,受破孩致死,时年64岁。1986年6月21日,深圳市-经调查核实:“庄泽民是因叛徒曾品贤等出卖被捕的。在狱中表现较好,积极参加党领导下的读书会、-斗争;庄是1936年国民党政府在宋庆龄、何香凝等积极倡导下执行孙中山先生‘奉安’政策,减刑出狱的,不能定为叛徒。”“伪副乡长是群众选举推荐下任职的。任职期间没有为伪政权做过对人民不利的坏事,没有给党和革命事业造成损失,而是利用伪副乡长之职掩护我地下党的活动。此属错案。决定撤销原对庄泽民同志管制、戴坏分子帽子的处理,给予纠正,恢复名誉。”同年9月1日,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决定恢复庄泽民同志党籍和队籍,党龄和工龄均从1943年3月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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