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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彰风


[公元1913年-1970年]

饶彰风(1913—1970),茶阳镇下马湖村人,原名饶高评,别名蒲特、张枫。祖父饶福田,是清代秀才,擅长书画。父饶仁山曾在龙川县贝岭镇做小生意。他因父亲生意失败,小学毕业之后,曾辍学两年。民国16年(1927),他以入学考试成绩名列第一进入大埔中学就读。民国19年考入公费的广州陆地测量学校,三个月后,又转入中山大学预科,后转入中山大学农科。在中山大学期间,他常以“追光”的笔名在《民国日报》的副刊《黄花》上发表文章。民国21年夏,他利用暑期回乡之机,邀集几名志同道合的青年,出版《小小》刊物,揭露国民党统治的黑幕,被公安局长罗锡兰视为眼中钉,密谋逮捕他,终因埔中同学掩护而脱险。返广州后,又与杜埃等办起了刊物《天王星》,喊出了进步、革命、抗日救亡的呼声,在北京、上海等地均有发行,在全国引起了一点反响。国民党广州公安局把它列为共产党嫌疑犯,他遭追捕,不得已离穗到港。《天王星》事件稍息,他回到上海,通过暨南大学何家槐介绍,参加了“左联”。后因父亲病重,回到家乡。

居乡期间,得一位海外归来的亲戚支持,他在茶阳办了一家文化书店。他以文化书店为阵地,大量销售进步书刊。文化书店又是中共的地下交通站,香港、潮汕、兴梅与闽西一带来往的地下工作者,常在此进出。

民国24年(1935),他到西河溪南埠福良(现在的溪南小学)学校,后又到梧岗小学教书,并开办妇女夜校,宣传抗日。这段时间,他还常以“追光”的笔名在汕头的《星华日报》发表杂文、评论、小说和诗歌,宣传抗日,评论时局。

民国25年(1936)夏,他回到广州,参加了“突进社”并主编“突进”杂志。中共南方临时工作委员会在香港成立,他成了“南临委”在中山大学第一批发展党员的对象。8月,他参加了中国共产党,并被介绍到香港“南临委”机关工作。民国27年春,中共广东省第一次代表大会上,他被选为中共广东省委委员,任宣传部长。广东文化界抗日救亡协会成立,他又兼任了这一协会的领导工作。民国28年2月,任“东江特委”宣传部长。

民国32年(1943)12月,东江纵队成立,他被任命为“东纵”秘书长。抗日战争刚结束,他被广东区党委派往香港。抵港后,他化名张枫,以东江大富商的身份,在各种场合出现。不久,又创办了“为-努力,为建国大业服务”的《正报》。因《正报》以党刊的面目出现,宣传上有一定的局限性,所以东江纵队北撤烟台后就停刊了。接着,党又决定复刊《华商报》,他为《华商报》的复刊工作四处奔波,日夜操劳,还要撰写重要社论,审阅重要文稿。为了把《华商报》办成团结和争取中间力量的报纸,还争取陈嘉庚为复刊作了“蜀道如天,忧心如捣,还政于民,仍在健斗”的题词。《华商报》在广东、广西、江西、福建、湖南、重庆等省市都有发行,是一份影响不小的报纸。此外,他还在东江游击区抽调了一批干部在香港建立了电台和“新华南通讯社”,被中共中央任命为该社社长。香港成立了东纵办事处后,他又兼任了办事处主任。“文委”成立后,他又与廖沫沙一起负责了“文委”工作。

民国36年(1947)3月,他曾离港赴南洋各地作-工作,团结华侨上层人物,陈嘉庚先生、陈育民先生等,都曾积极捐款,支援解放战争。

民国37年(1948)2月,党组织又派他在新加坡组织“新华社新加坡分社”,出版《新华周报》,他任分社社长。5月,马来西亚的形势恶化,英国殖民主义者颁布了“英属海峡殖民地法令”,宣布共产党为非法组织,他因此于6月离开新加坡,绕道泰国返香港。

他返港后,仍以《华商报》为据点,继续开展活动,经常邀请李济深、沈钧儒马叙伦章伯钧蔡廷锴等开座谈会,向他们介绍解放战争进展情况。之后,他又积极组织护送爱国民

主人士离港赴京参加政治协商会议,受到周恩来的表扬。

连贯北上后,香港的-工作,实际上就落在他的肩上。其时,解放战争节节胜利,国民党军政要员都忙着寻求出路,他适时地做了大量的争取工作。两航起义(即国民党中国航空公司和中央航空公司),灵甫号、重庆号两舰的起义,曾天节、李洁之、郑荫桐的起义,福建省银行香港分行的起义等都是他直接参与策动的。此外,在运送大批的药品、布匹、胶鞋、纸张等军用物品回内地,支援游击队和南下解放大军方面,他也付出了极大的心力。

广州刚解放,他便于1949年10月17日抵达广州,参加接管工作。随后负责建立华南分局-部,先后担任中共中央华南分局-部副部长、部长,中共广东省委-部长职务。建国初期,有四五百名民主人士、进步人士云集广州,都由-部分别安排了适当的工作。此外,他还争取动员过不少知识分子从外地回来参加新中国的建设,不少人后来都成了工作中的骨干。在“左”的错误政策泛滥时,他敢于挺身而出,坚持实事求是,保护了不少人。全国政协副主席胡愈之曾称赞说:“彰风同志很好,是做-工作的能手。”

1958年,他被指为“犯有严重右倾投降主义、严重的地方主义和严重的 活动性质的错误”而被撤销了中共广东省委委员、-部长和广东省政协主席职务,降两级,下放到连平县山区当书记。直至1960年才又调回广东省科委任省科委副主任,中共广东省委文教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广州外国语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等职务。

“文革”期间,他又被林彪、--集团诬为“走资派”、“ -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三反分子”,受尽了残酷的破孩,终于在1970年9月12日惨死在乐昌监狱。

1980年4月3日,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发文,撤销1958年对他的处分决定,恢复其政治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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