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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敏学


刘敏

(193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湖南省沙市人,1934年4月生于沙市一个普通工人家庭。13岁到长沙伟安电器行做学徒工。建国以后进入长沙市企业公司做技工。1951年当了湖南省器材公司干部。长沙市第二职工业余中学毕业后,继续努力学习,又以优异成绩毕业于南京市508中专学校。1952年进入南京714厂,从七级工逐步晋升为技术员、工程师、车间主任。同时,继续在南京工学院业余大学攻读,获得结业证书,多次被评为厂、市级先进工作者。1965年8月调任江西713厂副厂长。“文革”中,下放劳动3年。1970年回到713厂,任设计所设计师、所长、副厂长、厂长、厂党委书记兼江西省电子公司副经理,被国务院科技干部局授予无线电技术工程师,经国家劳动人事部批准授予企业管理经济师。1984年4月,调到电子工业部任企业管理司司长、计划司司长,参与并负责中国电子行业管理和改革工作。

1987年离开了工作过30多年的电子工业战线,调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任副局长、党组副书记。1989年底接任局长、党组书记。履新未久,在1990年初全国工商局长会议上,提出了“三度”、“三有”的工作思路:要求在巩固成绩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形势的要求和国务院赋予的职责,拓宽监督管理的广度,增加监督管理的深度,强化监督管理的力度;工商管理要放而有度、管而有法、活而有序。当即受到全国工商界的一致认同,对于开拓和发展90年代中国的工商管理事业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他认为,上下结合是篇大文章,作为工商管理局长,主要职责:一是吃透中央精神,二是了解下边实际情况,切实把中央的精神贯彻到自己的工作实践中去。1991年发表了《关于促进农民富裕的一个思路》和《让大中型企业成为市场的主体》两篇文章,提出要从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农业、工业两方面思索搞活市场、发展市场经济的大问题。他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关于私营经济和集市贸易问题研究的文章,获得有关方面的好评。

现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商标学会会长。

选自《二十世纪湖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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