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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伯雨


[][?-1119年,雷州十贤]

任伯雨(?—1119),字德翁,北宋眉州眉山县(今眉山市东坡区)人。任伯雨考中进士后,调任施州清江(今湖北施恩)主簿,后来又任雍丘县(今河南杞县)知县。因为他施政有方,被朝廷召回京师任大宗正丞,再次升任左正言,专门负责规谏。

徽宗即位,第一次执行政令,就召集大臣进言。任伯雨的第一道奏折以欺君误国罪弹劾宰相章惇(dùn),连奏8本,结果章惇被贬雷州司户参军。然后,又以6大罪状参章惇同党尚书左丞蔡卞。后来,又因为直言不讳,得罪尚书右仆射曾布曾布先发制人,将任伯雨调任度支员外郎,接着又调任虢州(治所在今河南灵宝)知州。后来,又因为崇宁党事受到怀疑,被削籍贬官到通州(今达县),后来又被蔡京加害,将任伯雨一个人调到昌化(今浙江临安县西境),并匿名诬陷逮捕他的二儿子任申先入狱。此时,任伯雨妻子死于淮地。噩耗双至,任伯雨仍处之泰然。

宣和元年(1119),任伯雨去世,终年73岁。主要著述有《绛圣传》(12卷)、《赣草》(2卷)、《乘桴集》(3卷),都已散失。现存著作有《任伯雨文粹》,包括文44篇、诗9首。绍兴元年(1131),高宗追赠任伯雨为龙图阁直学士,兼任谏议大夫,并收集整理他的谏章,追贬章惇、蔡卞、邢恕、黄覆等人。淳熙年间,朝廷赐予任伯雨谥号“忠敏”。史书上评论任伯雨,认为他在-奸臣之人稀少、孤立无援的情况下,奋起揭发章惇、曾布、蔡京、蔡卞等人劣迹,无所畏惧,是刚正不阿的典范(“抗迹疏远,立朝寡援,而力发章惇、曾布、蔡京、蔡卞群奸之罪,无少畏忌,古所谓刚正不挠者欤!”语出《宋史》卷三百四十五•列传第一百四)。



  同年(公元1119年)去世的名人:

下一名人:任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