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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召棠


[][公元1849年-1906年]

江召棠(1849-1906),字伯庵,号云卿,桐城肖店乡人。

江召棠幼年读过几年蒙学,后到江西南昌筷子巷淮帮盐号当学徒。暇时自学经史子集,兼习书画。后经商行举荐,入兵部尚书彭玉麟幕下当文案。光绪十五年(1889),江召棠以军功铨选,调补江西上高知县,历知庐陵、新建、南昌、德化、临川等县。在上高县任内,从外地引进植桑、养蚕及缫丝技术,并刊行《种植刍言》、《初学津梁》等农技资料广为传播,百姓称遍山桑林为“江公桑”。知临川时,亲临抚江堤坝巡视,捐资筹款重修危堤,百姓称廖家湃大堤为“江公堤”。

光绪二十六年,江召棠任南昌知县,次年调离,三十年回任。是年,新昌县棠浦镇教民罗某0民女,百姓群起惩治作恶教徒。清廷迫于洋教势力,派重兵进剿。百姓啸聚山林,与官兵对峙一年之久。棠浦百姓久仰江召棠之名,公推乡绅奔赴南昌求援。在获得江西巡抚夏时委任后,江召棠单骑赶赴新昌,经调处,官兵撤围,百姓自散,仅将为首两人带至南昌从轻处理,众人皆服。三十一年,南昌荏港教民葛洪太、邓贵和为非作歹,江召棠下令缉拿。葛犯逃进法国天主教堂藏匿。时新昌天主教传教士王安之调任南昌主教,对江早怀忌恨,故乘机庇护葛犯,并蓄谋杀害江召棠。三十二年正月二十七日,王安之邀江召棠两日后“赴宴”,声称“有要事相商”。江明知有诈,仍毅然赴约。席间,王安之胁迫江释放葛、邓二犯,并提出重判棠浦事件首犯,赔偿教民损失等无理要求。江严辞拒绝,正色称:“召棠头可断,而理不可屈!”王安之命帮办反缚江双手,王亲手用餐刀和利剪猛刺江的咽喉。南昌百姓群情激愤,百花洲沈公祠外万人冒雨-。二月初三,江召棠伤重身亡。当日江西各学堂一律-,并散发传单,要求严惩凶手。二月初四,民众分四路,一路追捕王安之,将其乱棍打死,尸抛东湖。另三路分赴各教堂,杀教士,焚教堂,酿成中外震惊的“南昌教案”。后在寓赣同乡帮助下,召棠棺柩送归原籍安葬,南昌城内外哀恸之声惊天动地,吊唁者不绝于途。上高、新昌、南昌三县均为其立祠建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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