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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刚


[公元1923年-2009年]

李刚同志生平(1923-2009)

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享受副省长级医疗待遇的离休干部、原省顾问委员会委员、原省二轻厅厅长李刚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9年11月27日在郑州逝世,享年86岁。

李刚同志原名傅佃会,山东省济南市城区人。194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革命工作。1942年12月至1948年3月,任济南市城区南高尔庄党支部支委,泰历县委宣传部干事,泰历县祝山区、山口区委宣传干事、副书记、书记,鲁中区党校学员;1948年3月至1956年1月,任南下工作队指导员,周口市北寨区委、周口市总工会、周口镇委、周口市委书记、主任;1956年1月至1978年7月,任许昌地区工会办事处、许昌地委工业部、工交政治部、许昌生产指挥部主任、委员、部长、指挥长、副书记;1978年7月至1983年4月,任省石油化学工业厅厅长,省第二轻工业厅党组书记、厅长;1983年5月至1994年12月,任省顾问委员会委员、省第二轻工业厅顾问;1989年至1998年,任河南省两烟生产指挥部副指挥长;1957年12月被选为中国工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1984年8月、1990年11月被选为河南省第四次、第五次党代会代表。1994年12月离休。2009年8月经中组部批准享受副省级医疗待遇。

李刚同志参加革命工作几十年来,忠于党、热爱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共产主义信念坚定不移,对党的事业尽心尽力。在战争年代,不怕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为新中国的诞生贡献热血和青春;新中国成立后,满腔热忱地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爱岗敬业,为我省的工业发展和经济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积极拥护改革开放路线,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践行“-”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始终保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风,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他谦虚谨慎,团结同志,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在四川汶川地震期间,因病住院的他时刻惦记着四川灾区人民,催促老伴将爱心捐赠款和“特殊党费”3300元献给灾区,表现了一个共产党员热爱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

李刚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奉献的一生,是与时俱进的一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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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名人:王继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