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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春花


廖春花,女,藏族,1949年3月出生于云南香格里拉县小中甸乡,中共党员,1964年参加工作,原小中甸乡供销社任售货员。

廖春花是云南省香格里拉县小中甸乡联合村的普通农村妇女。自1983年开始,她组织发动群众,克服重重困难,在海拔3800---4000米的雪域高原,一共开荒育林2万多亩,植树500多万株。1983年至1993年的10年间,她先后在海拔4000米左右的国有林内造林育林32000亩,使大片荒山秃岭变成了绿色家园。在海拔高达3800米以上的高寒地带人工造林,遇到的困难是常人难以想象的,运树苗、浇水都要走很远的路,最远的需要人背马驮6公里。特别是在3800米以上高海拔山区育林,这是一项尖端的技术工程,直到她接手实验之前,还未曾有人能在这个标线以上植树获得成功。为了填补这一空白,廖春花找相关资料,请有关科技人员帮忙,反复论证,反复试验,有了十足把握后才下种。为了确保树苗的成活率及质量,她带领藏族妇女克服重重困难,一年四季基本吃住在山上。按照林业部门的育林要求,10年间一共组织种树275.3万株。经县以上林业技术专业组验收,种植成活率均在95%以上。1998年,县妇联、县林业局经过实地调查,又确定在海拔3800―4000米的300万亩重点防范区内的虫害重灾区试种3000亩冷杉、雪松,大家十分担心此举是否能成功。经反复考虑,领导决定又将这个艰巨任务交给了廖春花。接受任务后,她带着家人,领着妇女和部分男劳动力上山,与乡民同吃、同住,测距离、量面积、挖坑、下苗、防护等等,经过3个多月的奋斗,完成了全部工作。为了保护幼苗,她不畏气候巨变,条件恶劣,驻守在海拔4000米的育林区直到春节,创下了在高寒山区、气候恶劣条件下成功植树造林的先河,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回击了雪域高原冬季不能育林的说法,成功地证明了冬季育林不仅可行,双株保育完全有利于苗棵互防。1999年以来,她还建立起“三八绿色工程苗圃”,以转让和- 出售的方式作为植树造林的辅助工程,其收益均属当地的农牧民,受益村民中,其中妇女占80%。2007年,廖春花申报的“三八绿色工程”基地被全国妇联和国家林业部批准为全国“三八绿色工程”示范基地。该“三八绿色工程”示范基地由全国妇联、国家林业部投资15万元,州县财政投入7万元(共计:22万元)于2008年建成,总面积1500亩,共栽种25万株川西云杉,成活率达90%以上。在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造林植树的同时,为了使更多的藏族贫困妇女得到实惠,她多方争取项目,为群众造福;随着市场经济在藏族地区的不断渗透,根据市场需求,她带领藏族妇女改变原始的生产生活方式,逐步让农牧民从世代延续的“靠天吃饭”状态中解放出来。引导群众调整产业结构,依靠科技真抓实干,用自己勤劳的双手,智慧的头脑提高经济收入,摆脱贫困。2003年初,经四处奔波,经过各方立项申请,在县计生委、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帮助下,争取到了“幸福工程—一救助贫困母亲”项目,获得项目资金10万元。该项目旨在帮助贫困母亲治穷、治愚、治病,摆脱贫困,提高身体素质和社会地位,走上幸福之路。为此,她以多年来科技养殖的经验指导帮助贫困藏族群众脱贫,利用项目资金支持几十户藏民办起了牦牛、山羊养殖场,其中帮助了2户残疾人、1户下岗工人和2户计划生育先进户。通过一年的帮扶,项目户每户增加了收入2000元以上。在此基础上,通过资金的循环使用及连户传、帮、带的方式,到2007年实现帮扶对象达到了50多户。在此项目的实施中,廖春花无偿承担了对上的协调、联系,对项目经费的管理和对项目户的帮助、指导等工作,一年4次深入各项目户检查、指导。在群众得到实惠的同时,自己确无分文收获,但她认为,带动本地贫困妇女脱贫致富是最大的快乐,这是共产党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她的带动帮助下,农牧民妇女的思想意识也在不断改变,商品意识增强了,并且尝到了科技养殖带来的实惠,不断自觉地参与到依靠科技致富的行列中,为农村经济建设作贡献。

1999年被云南省及全国妇联、林业部门授予“三八绿色奖章”荣誉称号,并到北京出席了全国“双学双比”领导小组召开的表彰会;2003年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绿化奖章”荣誉称号;2006年,被省总工会授予“云南省劳动模范”光荣称号,并作为全州唯一的农村党员,当选为中共云南省委第九次党代会代表;2008年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十大绿化女状元”荣誉称号。

(文图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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