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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云


[公元1930年-2021年]

姜春云

姜春云(1930年4月-2021年8月28日),男,汉族,山东莱西人。194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6年7月参加工作,大专文化,著名生态学家。

姜春云同志,1930年4月生,山东莱西人,1946年7月参加革命工作,194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6年至1949年先在山东省莱西县教师训练班学习,后任莱西县土改宣传工作队队员,莱西县马仁区姜家泊小学教员,中共莱西县马仁区委文书,中共莱西县委文书、秘书。1949年至1957年先后任中共莱西县委秘书、县委委员兼办公室主任,中共山东省莱阳地委生产合作部秘书科负责人。1957年至1960年先后任中国土产出口公司青岛分公司副科长,山东省青岛市外贸局秘书科副科长。1960年至1966年先后任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指导员、一级巡视员、办公室副主任。1966年至1970年在“文革 ”中受到冲击,先后下放农村和“五七”干校劳动。1970年至1977年先后任山东省革委会办公室秘书组负责人、省革委会办公室党的核心小组成员兼秘书组组长、省革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兼秘书组组长。1977年至1984年先后任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共山东省委副秘书长、秘书长,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兼省委秘书长。他全力做好省委重大事项实施协调服务工作,开展大量卓有成效的调查研究,积极为省委工作出谋划策,推动省委决策部署落实。

1984年至1987年,姜春云同志任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兼济南市委书记。他带领市委一班人大刀阔斧实施一系列改革创新措施,推动干部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推动实施“弹跳式改革”,建设文明清洁城市,整治强化基层组织,积极倡导“兴科教、聚人才、扬文化、促文明”,使济南各项事业发展呈现出新局面。

1987年至1988年,姜春云同志任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山东省代省长、省长。1988年至1992年,任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1992年至1994年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山东省委书记。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引导干部群众从旧观念和小生产思想束缚中解放出来,在全省开展关于真理标准、发展商品经济、对外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大讨论,鼓励各级干部大胆试、大胆闯,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总结推广诸城贸工农一体化、寿光温室大棚蔬菜种植等鲜活经验。他坚定不移推进山东改革开放事业,全面铺开经济体制改革,推动种植业内部和整个农业、农村经济良性循环,调整优化重轻工业、大小企业结构比例,大力发展城乡流通服务业,构建农村和城市两大社会化服务体系。他领导实施区域发展战略和强市强县带动战略,推进“海上山东”和“黄河三角洲综合开发”两大战略工程,重视能源、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引黄济青、济青高速等一批重点工程建设,大规模对外招商引资,推动设立各类开发区。他领导实施科教兴鲁战略,在全省兴起大办教育热潮,显著改善中小学校基础设施,推动创办烟台大学、青岛大学等一批地方大学,实行放活科研机构、放活科技人员和引进人才、引进技术政策,推行“政科教”、“产学研”相结合。在1989年春夏之交的- 中,他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带领省委班子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力维护了全省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稳定。他注重抓党的建设,主持制定省、地(市)、县委书记“约法三章”,坚定不移推进反腐倡廉。他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大力弘扬沂蒙精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他从省情出发开创山东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党的建设新局面,推动山东步入全国经济大省行列,对山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1994年9月,姜春云同志在中共十四届四中全会上增补为中央书记处书记,后兼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成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1995年3月,任国务院副总理,负责农业和农村工作,分管农、林、水等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他坚持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首位,采取系列措施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深化农村改革、调动农民积极性,推动我国农业取得突破性发展,提前实现中央确定的到2000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达到1万亿斤的目标。他坚定不移贯彻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强调要真正把农业科技摆在第一生产力的位置,实行“种子革命”,有效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他积极推动全国农业产业化,强调要选准优势产品产业、抓好龙头企业建设、注重采用先进技术、正确处理利益关系、形成科学规划和良好机制,推动一二三产业有效融合。他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决策部署,研究采取系列政策措施,坚持依法监管,有效减轻农民负担。他针对水利建设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一系列治水兴水的思路和举措,抓好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力开展节约用水活动,加大水土保持工作力度。作为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总指挥,他未雨绸缪,狠抓各项防灾抗灾措施落实,推动从根本上提高我国江河、水库和城市的防洪能力,多次奔赴现场指挥防汛抗旱工作,在防灾抗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倾注大量心血。作为全国绿化委员会主任,他高度重视林业建设,加大造林绿化力度,大力推进三北防护林体系三期工程建设,推进十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他积极探索荒漠化治理之路,集成各地治理经验,把封山育林、封牧育草等作为治理沙化荒漠化的有效手段,推进国家退耕还林工程。他推动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把实现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作为主攻目标,强调扶贫工作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救济与发展兼顾、重在发展,深入全国扶贫攻坚主战场调研指导,为扶贫攻坚事业做了大量工作。

1998年3月,姜春云同志在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是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分工联系立法工作。他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立法、法律实施等工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他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参与领导立法法制定工作,把立法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积极指导地方立法工作。他注重发挥法律在市场经济中的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参与研究行政许可法、种子法、土地管理法等重要法律立法修法工作。他兼任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会长,积极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立法。他高度关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大力推进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学习宣传,牵头组织全国人大常委会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执法检查工作。他积极推动法律贯彻实施,对代表法、防沙治沙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实施情况进行调研,总结实践经验。他重视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工作的思路方法。他积极参加全国人大对外交往,推动国际社会增进对中国发展道路和内外政策的了解和认同。

姜春云同志始终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问题,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要贡献。在山东工作期间,他推动马路保洁、厕所改造、污染治理、绿化造林,启动海上资源开发保护。到中央工作后,他深入调查研究,向中央提交《关于陕北地区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农业的调查报告》,推动走恢复优化生态、建设生态农业的新路子。他发起成立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主编《中国生态演变与治理方略》、《偿还生态欠债——人与自然和谐探索》、《拯救地球生物圈——论人类文明转型》,出版《生态新论》等著作,积极为生态文明建设建言献策。

姜春云同志退出领导岗位后,仍然关心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关注国际国内形势,心系人民群众生活,表现出一名共产党员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崇高精神。

姜春云同志是中共第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中央委员,第十四届、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十四届中央书记处书记(十四届四中全会增补),第七届、八届、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3]。

2021年8月28日20时57分,姜春云同志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9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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