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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立元


[公元1879年-1944年]

廖立元,字勉斋,城关南门人。清光绪五年(1879年)生,兄弟4人,立元为次。清末廪贡,毕业于浙江省官立法政学堂。民国初年考取第三届县知事,出任浙江省象山县知事,授五等嘉禾章。曾任山东省高等法院泰安分院书记官长。

他一生经历清末朝政腐败、民-阀混战、抗日烽火等历史时期,目睹生灵涂炭、民不聊生的凄惨情景,立志:“我无济世之才,当存济世之心。”

他待人至诚,乡人的子弟若做出格之事,他或当场告诫,或转告家长督促管教,一心希望乡梓后辈有出息。当时明溪交通不便,街市药店资本薄,贵重急需药品常断档缺货。立元虽未从医,却常年储备人参、鹿茸、熊胆等珍贵药品。对乡里求药者以原购价让售,对贫穷无力购买者免费赠送;他家还每年配制治腹病、下痢、乌痧、感冒诸症的“六和荼”,免费施送患者。民国26年(1937年),立元在山东省泰安工作,常遭日军飞机空袭轰炸,平民生命受到威胁,他出资400元国币(当时一元国币兑银元一元)建防空洞,供平民百姓避难。

民国31年,他在福建省高等法院任职,接受明溪县编志委员会之聘,毅然放弃较高的薪俸,辞职返乡担任县志总纂。当时他妻子反对,他劝妻说:“县志断编已二百多年,编修县志是众乡人的期望,不能计较个人收入的厚薄”。在编纂期间,他公正无私,于人于事都能坦诚相见,颇受同仁敬重。他书-底深厚,擅长颜体。古文基础亦好。县志成书后,他曾一度利用暑假设馆给中学生补习古汉语。

民国27年,他还主持募捐修复县文庙正殿、惠利夫人庙门楼、戏台、酒楼等古建筑。

立元一生节俭,数十年俸银节余既不置家业,也不留给子孙,全用于捐助施舍。晚年 清苦,但他坦然自乐。

民国33年8月,立元在家病逝,享年65岁。噩耗传出,乡亲深为惋惜,出殡之日,送葬队列盛况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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