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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登


[][公元1104年-1148年,宋朝词人]

高登(1104~1148年),字彦先,号东溪,漳浦县杜浔宅兜村人。北宋崇宁三年(1104年)生于杜浔宅兜村,11岁丧父,依母抚育成人。高登自幼读书勤奋,每日诵读数千言。稍长,精研理学,持身励行。宣和五年(1123年)选入太学。

宣和七年(1125年)十月,金兵进犯京师,宋派使者求和。十二月,徽宗禅位于太子赵桓,是为钦宗。这时,高登与陈东等太学生-,请斩蔡京童贯王黼梁师成李邦彦、朱等6名误国奸贼,以谢天下,深得爱国朝臣的赞赏。

靖康元年(1126年)正月,宰相李邦彦先是主张逃走,继而主张割地(太原、中山、河间三镇)议和。二月,罢黜抗金的爱国将领李纲。高登再与陈东等太学生到宣德门上 书,请求恢复李纲兵权,罢免李邦彦的官职。军民数万人赶来声援,声势震动朝野。开封府尹王时雍急忙调遣数万骑兵,赶到宣德门,要进行围歼,见高登与陈东等10名太学生面对屠刀,挺身屹立,岿然不动,不敢下手。钦宗迫于形势,只好宣布恢复李纲兵权,罢免李邦彦。

钦宗任用吴敏张邦昌为相,吴敏为李邦彦开脱罪责,高登为此5次上 书,历数吴敏、张邦昌、李邦彦等朋比为奸,欺君误国,请求罢免吴敏、张邦昌,召徐处仁为相,都没有得到答复。三月,高登正打算南下归家,忽闻张邦昌罢相,谪居远郡,十分高兴,又上 书指出吴敏庸邪,尚居宰相要职,王时雍奸佞,仍任开封府尹,都应当罢斥;黄琮杨次山刚正不阿,祖秀实学行优纯,理应重用,建议都未被采纳。

当金兵进逼汴京时,六馆有些太学生想逃离京城,高登说:“皇上还在京城,我等怎能先逃走呢!”和林迈等人请求随驾,编入聂山军中。靖康二年(1127年),金兵北撤,徽、钦二帝被虏。吴敏乘机指使学官罗织罪名,把高登屏斥还乡。

高登回乡后,在家乡杜浔新堡角兽山下筑室居住。此山一峰独秀,梁岳罗其前,浔海汇其后,高登在研读易经之余,亲自种植松柏,以表坚贞之志。相传此地是高登“获鹿”之处。高登虽被斥归,仍不忘国事,南宋绍兴二年(1132年),至临安参加礼部试,写下十条政见上呈朝廷,仍得不到采用,于是就借参加廷试机会,在试卷中畅述强国爱民的主张。考官忌其切直,不予重用,按“文理纰缪”的惯例,与陈元茂等19人授下州文学。不久得旨,录附第五甲进士,改授贺州富川主簿。到任后,广西提点刑狱董棻素闻高登名气,令他担任昭、贺、龚、藤、浔、梧等6州的案件审定工作,兼任贺州学官。原先,贺州学宫有田产,后被划归 司,高登据理力争,讨回学田。有一次,狱中囚犯杀人,知州想宽宥那个杀人囚犯,还说:“这点阴德是可为的”。高登回驳说:“杀人如可免罪,死者的冤恨如何昭雪?”终于将杀人犯判处死刑。任职期满,当地士民向上司恳求高登留任,未能获准,于是共同筹集50万钱,拜托知州送给高登。士民对知州说:“高教授贫得无以养家,请太守(知州的古称)劝他接受”。高登坚持不收,要求将这些钱购置书籍藏于州学中,供州学学生研读。他在《辞馈金》诗中写着:“嗟我官卑志未伸,于人何德民称好。腾牒当途愿丐留,馈赆交驰杂金宝”、“可取无取未伤廉,每念易污惟皓皓。不知买书惠泮宫,聊助贤侯采芹藻。别后青衿倘见思,窗前黄卷宜探讨”。高登回乡时路经广东,正值兴县遭受饥荒,广东转运使连南夫留他主持赈灾工作。他发放仓粮进行赈济,使数以万计的灾民得以存活,百姓感戴万分,纷纷请求高登留任。

绍兴八年(1138年),高登奉命到政事堂审察,他呈上《时议》6篇:《蔽主》上、下篇,《蠹国》上、下篇,《害民》上、下篇。高宗认为高登的评论切中时弊,传下中书省议办,主持中书省的秦桧感到高登的议论是在抨击他的劣迹,因此,只授予高登广西静江府古县县令。

高登在古县任内,以“廉、谨、公、仁”四字自警,属下吏员也不敢欺诈。古县有土豪叫秦琥,横行霸道,号称“秦大虫”,县里的官吏也受其约制。高登初到任,他就迎合心意,倡议迁移学宫。高登喜其有改恶从善之意,补给他一个学职。不久,秦琥提出非分的要求,遭到高登的拒绝,就图谋诬害高登。这时,有人揭发秦琥侵用学钱,高登当面申斥,秦琥毫无认罪悔改之意。高登上报静江府和有关各司,绳之以法。秦琥羞忿而死,一县士民拍手称快。

秦桧的父亲曾任过古县令,并在这里生下秦桧,广西经略使胡舜陟要高登为秦桧之父建祠。高登拒绝说:“秦桧为相无状,为何要为他的父亲立祠?”胡舜陟大怒,调荔浦县丞来代替高登的职务,高登也因母病请求离职。随后,胡舜陟便为秦桧父亲建祠,又亲自为之写记,更拾秦琥旧案,以“专杀”的罪名诬陷高登。为此,朝廷下诏捕拿高登入静江府狱。这时,高登的母亲病死于船中,高登在江边简葬母亲之后,由海道进京,上 书请求纳还官职赎罪,归葬母亲。高宗也动了怜悯之心,批示中书省议处。有一位任右司的朋友劝告高登:丞相(指秦桧)说过在太学就认识你,你若去拜见他,终身之事就可无忧。高登回答说:“我只知道有君父,不知道有权臣”。不久,中书省奏称:“没有纳官赎罪的条例”。坚持将高登送进静江府狱。高登归葬母亲后,即自投广西静江府狱。而胡舜陟已先此犯罪下狱死了,高登的冤案得到昭雪,于是,奉命还家。

高登回家路过广州,转运使郑鬲、安抚使赵不弃举荐他代理归善县令。这年秋天,高登被委任主持潮州考试,他摘取经、史中要语命题,如《则将焉用彼相赋》、《直言不闻深可畏论》、《闽、浙水灾所由致策问》等,题意关切时事。当时,丞相赵鼎被贬居潮州,见高登关心国事,正直敢言,留他畅谈终日,并称赞说:“天下主持考试者甚多,但没有像你这样忠诚爱君的。”此事被潮州知州李广文驰报秦桧。秦桧震怒,认为高登阴附赵鼎,以前案加罪,并取特旨,将高登削除官籍,谪居容州,编入当地户籍加以管束。郑鬲、赵不弃也受连累降职。

高登谪居容州后,依靠讲学维持生活,有几百名士子争着来听他讲学,他口讲指画,都是舍生取义、忠君爱国的大道理,听讲的学生都为之感动。他一听到朝廷政事有小过失,就皱眉不乐;有大过失则随之恸哭。高登事母至孝,曾偕母舟行在广东封州、康州间西江上,念早餐缺食物,忽有白鱼跃入舟中,人们以为孝感。

绍兴十八年(1148年),高登病逝于寓所,享年44岁。其临终所言,都是国家大事。

高登平生学问以“慎独不欺”为本。他以“行不愧影,寝不愧衾;欺人则可,欺天则否”自许。所著有《家论》、《东溪集》若干卷。

高登逝世后,著名学者胡铨为他辨冤。乾道年间,丞相梁克家、何万相继以其事向朝廷奏闻,追复高登为迪功郎。南宋绍熙二年(1191年)漳州知州朱熹又奏乞褒录,得赠承务郎,并在漳州城内建祠,朱熹写《东溪高先生祠记》、《谒高东溪祠文》等,还亲自题祠联一副:“获鹿感鱼,千秋称孝子;朋东仇桧,万古识忠臣”。两道横额:“忠孝两全”、“百世师表”。明成化间,漳浦人太学生吴震(后为举人)呈请在漳浦县城建祠专祀。漳浦人尊称高登为“高夫子”,高夫子祠至今尚为人们所瞻仰,并把他列为漳浦县“忠、孝、廉、节”四圣贤中“孝”的楷模。



  同年(公元1104年)出生的名人:
郑樵 (11041162) 中国宋代史学家、目录学家 福建省莆田市仙游


  同年(公元1148年)去世的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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